当前位置: 首页>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非婚生子女如何争夺财产?上海侦探为你提供相关规定

文章热度:3362  发布时间 :2024-05-23 01:15:13

上海侦探推荐案例:

  在封建社会中,非婚生子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光彩的存在。所谓非婚生子女,就是指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在现今社会,非婚生子女同样受法律保护。那么,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今天,上海维基侦探小编为您提供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一、非婚生子女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虽然私生子的父母之间并没有建立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但是孩子是无辜的,因此《婚姻法》中明确指出,对于私生子,其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私生子也是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的。


  三、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上海侦探

  非婚生子女通俗的讲则是私生子,我国对非婚生子女有特制规定。婚姻法中明确指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权利同等,不能有歧视及危害。如果您对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利方面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结合您的具体情况详细咨询上海维基侦探的专业律师。


       上海侦探-上海维基调查公司是经过上海市行政部门登记上海私人侦探业务所审核的上海私家侦探公司,采用黑科技手段提供上海婚姻调查,上海找人寻人,上海外遇调查等服务。


--本文 关键词: